情况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情况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2、应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问: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情况三、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1、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3、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点米人力提醒: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留意并保存一些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举证材料,如考勤表、工资条等证据,以防不时之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