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经济与国内劳务派遣专业委员会在西宁召开“什么是劳动承包(外包)”研讨会。专家由外包劳务派遣,路有多远的主题演讲。
首先,劳动派遣制度的强化导致“有限的存在”。
“劳务派遣”服务于改革开放初期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机构的办事机构,服务于国有企业改革改制中的职工分流安置,进而服务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可以看出,作为解决灵活就业问题的市场化手段,中国的劳务派遣与发达国家的劳务派遣有着根本的不同。“劳动合同法”和“劳务派遣管理暂行规定”形成了劳务派遣不断严格的法律限制,劳务派遣就业规模收缩倾向明显,推动劳务派遣业务的发展陷入衰退。
二是劳务派遣的转变模式是“多选择”而不是“单选问题”。
(一)一切劳务派遣制度由企业转为直接就业,是就业制度改革的倒退。把所有的员工都派到企业去自用是不现实的,也是不经济的,这将导致国有企业回归到“可以进出”的慢性病中去,从而失去就业机制的灵活性和就业机制多元化所带来的市场竞争力。使国有企业一直以来都背负着从轻的人员负担“。
(2)劳务派遣系统外包理论是可行的,在实践中困难,风险更大。当前劳务派遣外包不是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专业化外包的必然发展,而是刻意规避就业法律法规不断变化的需求,缺乏承包商业务能力、经营能力的专业基础。并将经营模式、经济核算等方面转化为业务外包后。
(3)调度转制业务外包从专业外包公司的选择、派遣员工的调动和安置、企业就业的特殊性等方面都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1,当前企业劳务派遣劳动岗位类型更为复杂,不是在市场上可以找到一个覆盖所有工作发送一个“专业”外包公司;此外,非标准的市场化专业外包公司是小公司,大公司市场定位高成本的问题。
2。外包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将非核心工作、生产、流程等业务转移到专业外包公司来获得更有效的管理价值。目前,劳务派遣主要集中于企业的辅助、服务和后勤保障岗位,没有直接创造价格。如果劳务派遣转为业务外包后,外包公司要积极主动,企业必须将“利润”转移到专业外包公司,这将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
3.外派员工全部转移到外包,外包公司必须严格控制劳动力成本,才能盈利,只能选择新员工和低素质员工,如“能工作,成本低,易于管理”,目前,外包公司必须严格控制劳动力成本,以实现盈利。劳务派遣岗位的职工大多在用人单位工作多年,有的已经工作了十、二十年以上。他们熟悉企业的职位和工作内容,熟练掌握工作技能,工资相对较高。外包后,不仅会对外包公司进行优化,而且还会带来各种潜在的劳动合同终止风险。
4.由于企业也承担了劳务派遣的连带责任,员工在劳动关系的理解和心理上不担心任何劳动法律责任;原岗位员工在业务外包后的劳动关系转移所带来的根本性变化,此时在国家实施中向过去的企业派遣员工。劳动法律法规的缺陷,如劳动关系合同转让,因计算工龄、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公积金缴款、加班工资、休假福利等问题可能导致集中“事后清算”或劳资纠纷和诉讼。
5、企业在实际的劳动管理有直接招聘员工和人员结合工作情况,如果将派遣人员的立场和工作外包,将会给企业的业务管理和操作带来的挑战,一些特殊类型的工作,特殊工作时间调度站,外包几乎是不可能的。
三是要牢牢把握“四项基本原则”是调度体制改革中对客户外包的要求。
鉴于劳务派遣转轨业务需要外包的客户都是国有企业,在劳务派遣转换业务外包过程中,必须保证员工的稳定性、最优成本和充分的经营权。遵守法律的四项基本原则。
4、调度系统灵活的解决方案,在转换中劳动外包逐渐成为主流方向。
目前,企业调度机制调整方案应坚持“调一批、调一批、外包一批”的基本原则。同时,用人单位用人机制和组织结构的调整也是转型期可以同步实施的方案。
(一)转签批次:选择少数被企业直接雇用的派遣人员。对象选择可以参考以下原则:
(2)发送一批:充分利用劳务派遣劳动的法律政策,用10%的比例限制,保持就业机制。
(3)外包一批:不属于“三性岗位”,工作所涉及的内容可以更明确地界定管理界面或明确的任务目标,可以考虑外包的使用。
1、派遣到外包的“一步”的操作。将发送外包合同更改与供应商的业务关系,与员工无关,员工可以逐渐过渡,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逐渐过渡到避免匆忙,一步到位。分三步:(1)进口阶段:调整合作协议、劳动合同和结算方式。(2)管理干预阶段:除协议、合同文本、结算方式外,更注重劳动过程管理。(3)总外包阶段:企业转移的总经营权涵盖人员、财产、供销等方面。
2,之前全部外包,企业劳动合同、劳务外包、序列可用于外包的形式(使用更多的上海地区)和外包的过渡操作。
3,外包计划的可行性取决于五个核心控制点。(一)企业内部的共识是,外包不会由人力资源部决定,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商法部等部门只有在达成共识后才能促进转型。(2)配置:数量与调度不同,外包承包商独立YongGongQuan,承包商应配备适当数量的人员,以确保需求的工作,工作,质量标准和稳定运行。(3)成本核算:由于分包合同在估价和收费上完全不同,企业所承担的成本一般高于分包制度和直接雇佣,相应的承包商必须承担外包项目中的所有人员。(4)管理权:业务外包项目管理的所有权是区分不同过渡阶段的主要标准,要求双方在外包的初期和中期阶段反映承包商在方案和实际工作地点的全部责任;还必须确保供应商在任务时间表、标准、数量等方面的管理和控制需要得到满足。(5)承包商选择标准:过渡外包需要一个过渡计划,以及一个具有过渡性选择和能力的承包商。
4、过渡的外包承包商选择差距分析的优点和缺点。(1)社会上成熟的专业外包公司较少,小规模的违规行为容易引发冲突和风险,大范围的成本容易与承包方的主营业务竞争,这需要慎重选择。(2)劳务派遣公司直接进行,混业经营,有“吊羊头卖狗肉”的调度嫌疑,容易引起异议,在仲裁期间一般偏袒视为劳务派遣,不能选择。(3)原租赁公司设置独立的法律人格的专业外包公司,党的任务最熟悉,最“专业”人员(原租赁员工),最经济、安全、优先选择。(四)在派遣公司的参与下,成立混合所有制专业外包公司,通过股份、合资等形式,联合成立专业外包公司,要求合伙人具有较强的实力,确保最佳管理;缔约方的控制权,适用于拥有大量工人的企业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