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许多企业经营举步维艰,因此不得不想办法各种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那么企业单方面给员工降低工资合法吗?
01、用人单位是否有权无故单方降薪?
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是一种变更劳动合同的行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意思很明确,想要给员工降薪,必须建立在与劳动者协商并取得劳动者书面同意的基础上,否则,单方约定工资水平属于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哟。
还有一种情况,有的企业为了日后一劳永逸,在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甲方有权根据公司的实际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随时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乙方不得拒绝”,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待遇。
这种行为实际上也是不可取的。无论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企业降薪的权利,还是以调岗为由,均不能未经劳动者同意即单方决定降薪,否则劳动者是有权利申请劳动仲裁追讨克扣的工资的。
02、关于降薪的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从该规定可看出,这是指个别调整,即企业与劳动者采用签订个别劳动合同方式确定。在这种情形下调整工资,是一种双向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平等的协商关系。企业可以提出调整工资的要约,劳动者也可以自主地确定是否接受。
如果劳动者接受,则双方达成变更协议,用人单位降低劳动者工资待遇不违法,双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接受,可以拒绝签订合同。
企业调整工资的另一种情况即是企业根据效益情况对工资进行普遍调整,这也应当分为两种情况:
一种是调高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增加义务的单方承诺,一般情况下不会发生纠纷,应当是合法的。
另一种则是降低工资,这是企业一种削减义务的单方要约。
企业降低工资的行为还必须符合劳动法规的规定,如果企业没有履行协商程序,没有出台调整工资方案,也没有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员工,更没有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备案,该项工资调整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03、企业如果实施了强制降薪的行为,会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企业一旦进行强制降薪,将会触犯多条法律,员工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企业未经员工同意强制性降薪属于违法行为,HR要熟悉法律法规,才能为企业规避违法行为,让企业获得长远的良性发展。